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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加强城镇治安联防工作暂行办法

时间:2024-07-23 21:08:08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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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加强城镇治安联防工作暂行办法

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


厦门市加强城镇治安联防工作暂行办法
厦门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维护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保卫特区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福建省群众治安防范组织暂行规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办法

第一条 实行治安联防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群防群治管好城镇社会治安的一种好形式。
第二条 治安联防组织是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由同级公安机关直接指挥的群众性的治安防范组织,是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辅助力量。
第三条 凡在我市城镇乡村的全民、集体、私营、外商投资、内联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基建工地、驻厦机构,都必须在做好自防自卫的基础上,参加所在地的治安联防工作。
第四条 治安联防组织实行以块为主,集中统一指挥,在各区(县)、街道、乡、镇由各有关部门领导组成治安联防指挥部,由分管的区(县)长、街道办主任、乡、镇长任指挥,同级公安(分)局长,派出所长、综治办主任任副指挥。其办事机构分别设在同级公安机关,负责统一组
织、管理和协调辖区治安联防工作。
第五条 各街道、乡、镇必须从当地实际需要,建立治安联防队,并可在贸易市场、商业繁华区、车站、码头、公园、风景游览区和旅馆业等公共场所和交通要道派出联防分队、联防小组并设立执勤点。
各个联防组织均应在当地联防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下,密切配合,组成网络,互相策应,确保一方平安。
第六条 治安联防组织的任务是:
一、向群众开展以防爆、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四防”安全教育和检查;
二、协助公安机关在指定的区域、路段和执勤点,认真做好巡逻、堵卡、守候、执勤等防范工作;
三、制止、发现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并将违法犯罪人员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保护案件现场和事故现场,维护周围治安秩序,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五、参加抢险救灾,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六、公安机关布置的其他任务。
第七条 治安联防人员在执勤时必须佩戴公安机关发给的统一标志。对下列情形进行盘查和检查:(一)携带和运送可疑物品的;(二)以拣拾、买卖物品为名走街串巷、行为鬼崇的;(三)深夜游荡街道,行迹可疑的;(四)有身带匕首、三棱刀等管制刀具、枪支弹药可疑的;(五
)其他形迹可疑需要盘查的。
第八条 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治安联防人员有权扭送公安机关审查处理:(一)携带来路不明物品的;(二)破坏公共设施和公私财物的;(三)行凶斗殴、伤害他人的;(四)盗窃、抢劫、抢夺公私财物和强奸、调戏侮辱妇女的;(五)赌博、卖淫嫖娼、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
六)无证行医、算命卜卦等欺骗群众钱财的;(七)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和重大犯罪嫌疑的。
第九条 治安联防人员没有逮捕、拘押、审讯传讯和决定治安处罚的权利,在执勤时可携带防身器械,但不得使用枪支和警具警械,对查获的赃款赃物、凶器、违禁品、群众拾交物品等,必须如数上交公安机关处理,不准截留或挪作他用。
第十条 治安联防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工作纪律: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依法秉公办事;
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忠于职守,提高警惕;
三、执勤时要佩戴执勤标志,文明礼貌,虚心接受群众监督;
四、不准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不准贪赃枉法、包庇坏人;不准白吃白占,侵犯群众利益;不准打人、骂人、体罚;不准贪污受贿,隐瞒虚报;不准泄露机密。
第十一条 治安联防组织应建立以下制度:(一)日考勤、月考核评比制度;(二)交接班和检查制度;(三)每周一次法律、政策、纪律和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四)每月工作汇报、登记制度;(五)赃款赃物、拣交物品登记上缴制度;(六)奖罚制度。
第十二条 对在维护社会治安、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中作出显著成绩的治安联防队和人员,由当地政府或公安机关予以表彰奖励。
第十三条 治安联防人员无故缺勤、失职、违反纪律者,视情节由街道、乡、镇联防指挥部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扣除工资、辞退或其它行政处分,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治安联防人员可采取单位选派和聘用两种方法,由单位选派的治安联防人员一般每年轮换一次,被聘用的治安联防人员应与聘用联防指挥部签订聘用合同,不论选派和聘用的治安联防人员都必须坚持条件,经街道、乡、镇联防指挥部审批,方可使用。
治安联防人员的条件是: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热爱治安保卫工作,具有初中毕业或相当初中文化程度,年龄一般不超过五十周岁。雇用外地人员必须凭居民身份证审核,严格把关。
第十五条 凡在我市城镇乡村的全民、集体、私营、外商投资、内联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基建工地、驻厦机构,都应根据员工人数(含临时工)按比例抽调人员参加所在辖区的治安联防组织,其中:
一百人至二百人的,抽调一人;
二百人至四百人的,抽调二人;
四百人以上的抽调三人;
确实无法抽调人员的,应按抽调人数每人月缴代聘费250元;
一百人以下的按员工人数每人月缴代聘费一元,员工人数不足五人的每人月缴代聘费五元。
此办法实施后,原有收取的治安联防费停止执行。
第十六条 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科研单位以及医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事业单位和居民个人,不必缴纳代聘费,个别经营亏损一年以上的企业,可向所在联防指挥部申请减、免,但都必须做好自防自卫工作。
第十七条 由各单位抽调的治安联防人员,其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不变,在巡逻值勤中所需的夜餐费和节假日加班费,均由原单位支付。聘用的联防人员,其工资、奖金及夜餐费由各联防指挥部支付。
第十八条 各单位所支付的代聘费在自有资金中纳入成本开支;各联防指挥部收取代聘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票据,并如数上交区(县)联防指挥部,设立财政专用户头,按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管理,专款专用,平衡调剂,不准挪作他用,并将收支情况每半年向辖区联防单位
公布,接受监督,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物价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十九条 治安联防费开支范围包括:治安联防人员的工资、奖金、夜餐、误餐补贴、防暑降温、医药保健,因工致伤生活补助,有功人员的奖励以及巡逻值勤所需的照明用具,雨具、御寒防暑必需品的购置,联防队的办公、宣传、交通、水电等费用。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厦门市公安局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1992年10月21日

关于印发《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


环境保护部文件

环发〔2008〕6号


关于印发《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落实污染减排“三大体系”能力建设工作任务,完善相关配套标准和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立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的规定,我部制定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

二○○八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保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加强对污染源的有效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立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自动监控设施,是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排放的仪器、流量(速)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和数据采集传输仪器、仪表,是污染防治设施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是指从事自动监控设施操作、维护和管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的活动,分为委托给有资质的专业化运行单位的社会化运行和排污单位自运行两种方式。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重点污染源(包括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和管理活动。

  其他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和管理活动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费用由排污单位承担,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给予适当补贴。

  第六条 国家支持鼓励设施社会化运行服务业的发展。

  第七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设施运行要求

  第八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选型、安装、运行、审查、监测质量控制、数据采集和联网传输,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

  第九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必须经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并按照相关规定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网。

  第十条 从事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社会化运行单位必须取得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

  第十一条 所有从事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操作和管理人员,应当经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中介机构进行岗位培训,能正确、熟练地掌握有关仪器设施的原理、操作、使用、调试、维修和更换等技能。

  第十二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单位应按照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每半年向其报送设施运行状况报告,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第十三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单位应按照国家或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人员培训、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定期比对监测、定期校准维护记录、运行信息公开、设施故障预防和应急措施等制度。常年备有日常运行、维护所需的各种耗材、备用整机或关键部件。

  第十四条 运行单位应当保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因维修、更换、停用、拆除等原因将影响设施正常运行情况的,运行单位应当事先报告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说明原因、时段等情况,递交人工监测方法报送数据方案,并取得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设施的维修、更换、停用、拆除等相关工作均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的标准。

  第十五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维修、更换,必须在48小时内恢复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期间,要采取人工采样监测的方式报送数据,数据报送每天不少于4次,间隔不得超过6小时。

  第十六条 在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产权所有人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委托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运营资质证书的运行单位,并签订运行服务合同。

  运行合同正式签署或变更时,运行单位须将合同正式文本于10个工作日内,向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排污单位不得损坏设施或蓄意影响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委托单位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一)对设施运行单位进行监督,提出改进服务的建议;

  (二)应为设施运行单位提供通行、水、电、避雷等正常运行所需的基本条件。因客观原因不能正常提供时,需提前告知运行单位,同时向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配合做好相关的应急工作;

  (三)举报设施运行单位的环境违法行为;

  (四)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运行单位的正常工作或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

  (五)不得将应当承担的排污法定责任转嫁给运行单位。

  第十九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运行单位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规定程序和途径取得或放弃设施运行权;

  (二)不受地域限制获得设施运行业务;

  (三)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制度,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四)举报排污单位的环境违法行为;

  (五)对运行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运行水平。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行使以下现场检查和日常监督权:

  (一)社会化运行单位是否依法获得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营资质证书,是否按照资质证书的规定,在有效期内从事运行活动;

  (二)社会化运行单位是否与委托单位签订运行服务合同,合同有关内容是否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并得到落实;

  (三)运行单位岗位现场操作和管理人员是否经过岗位培训;

  (四)运行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建立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的人员培训、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定期比对监测、定期校准维护记录、运行信息公开、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等管理制度以及这些制度是否得到有效实施;

  (五)自动监控设施是否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联网,并准确及时地传输监控信息和数据;

  (六)运行委托单位是否有影响运行单位正常工作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七)运行委托单位和运行单位是否有其他环境违法行为。

  第二十一条 运行委托单位对自动监控设施的监测数据提出异议时,县级以上环境监测机构应按照国家或地方相关的标准进行比对试验等监测工作,由县级以上环境监察机构确认责任单位,并由责任单位承担相关经济、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出现检查不合格的情况,可责令其限期整改;对社会化运行单位可建议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运营资质进行降级、停用、吊销等处罚。

  第二十三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行使运行监督管理权力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

  (二)不得无故干预运行单位的正常运行业务;

  (三)为运行委托单位和运行单位保守技术秘密;

  (四)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及谋求个人和单位的利益;

  (五)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单位。

  第二十四条 国家鼓励个人或组织参与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活动的监督。

  个人或组织发现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权向环保部门举报,环境监察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重点污染源,是指列入国控、省控、市控及县控重点污染源名单的排污单位;重点监控企业是指城镇污水处理厂。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运行单位包括社会化运行单位和自运行单位。

  社会化运行是指已取得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接受污染物产生单位委托,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其提供自动监控设施操作、维护和管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并承担相应环境责任的经营服务活动。

  自运行是指污染物产生单位自行从事其自动监控设施操作、维护和管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并承担相应环境责任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个人或组织如实举报设施运行违法违规行为的,可给予奖励,并有义务为举报者保密。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专科)考试计划》的通知

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专科)考试计划》的通知
教育部



现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专科)考试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专科)考试计划是为了适应社会对电子商务专门人才的需要,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根据国内外电子商务发展状况,结合自学考试的特点制定。该计划起着统一考试标准的作用,各门课程考试(考核)均实行全
国统一命题,凡开考该专业的地区,应按照执行。
二、为适应社会对电子商务人才的不同需求,全国考委与有关行业部门合作在电子商务专业中推行非学历的职业证书制度,组织有关专家设计了电子商务中、高级证书考试方案,实施中的具体问题,另文通知。
三、电子商务课程自学考试大纲、推荐自学用书、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及实践性课程的组织实施要求由全国考委公布。
各地在执行该计划中如有问题,请报告我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专科)考试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是在“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方针指导下,为适应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满足社会对电子商务专门人才的需要而设置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考试计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结合高等教育自学
考试的特点,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制定,教育部颁布实施。
二、学历层次和学业标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为专科学历,其学业标准是,掌握电子商务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电子商务专业实际工作的基本技能和初步能力。考虑到电子商务专业的特殊要求,专科层次强调技能要求和对实际工作的适应能力。根据上述学历层次和学业标准,专
科层次共设置16门课程,73学分,其中,网上作业占16学分。
凡取得本专业(专科)考试计划所规定的16门课程单科合格证书,学分累计达到73学分的考生,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由各省级考委和主考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三、专业培养目标和自学考核要求
本专业要求考生在政治思想上,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通过专业课程的学习,使考生能够适应互联网经济发展的需要,能在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机构、网站、企业从事电子商务实际工作。
本专业的各门课程均采用学分计算,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并获得本课程的相应学分。
不含网上作业要求的课程考试采取笔试方式。笔试实行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者为合格。
含有网上作业要求的课程考核包括笔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笔试实行百分制计分,上机考试实行等级分制,其中等级分制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等。笔试和上机考试分别进行。考生在参加笔试或上机考试之前,必须先完成规定的网上作业要求。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上机
考试成绩在及格以上,方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若考生只通过笔试或上机考试中的一项,则须在该项考试通过后的两年内取得另一项考试的合格成绩,方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若考生不能在两年内取得该门课程笔试和上机考试的合格成绩,则在再次报名参加该门课程
考试时,必须重新完成该门课程规定的网上作业要求,并重新参加该门课程的笔试和上机考试。
四、考试课程设置、学分及实践环节实施要求
(一)课程设置及学分
-------------------------------------
|序 号|课程代码| 课 程 名 称 |学 分| 说 明 |
|---|----|--------------|---|-------|
| 1 |000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 3 | |
|---|----|--------------|---|-------|
| 2 |0002|邓小平理论概论 | 3 | |
|---|----|--------------|---|-------|
| 3 |0003|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 2 | |
|---|----|--------------|---|-------|
| 4 |0888|电子商务英语 | 3 | |
|---|----|--------------|---|-------|
| 5 |0889|经济学(二) | 5 | |
|---|----|--------------|---|-------|
| 6 |0041|基础会计学 | 5 | |
-------------------------------------

-------------------------------------
| 7 |0890|市场营销(三) | 5 | |
|---|----|--------------|---|-------|
| 8 |0891|国际贸易实务(三) | 6 | |
|---|----|--------------|---|-------|
| 9 |0892|商务交流(二) | 4 | |
|---|----|--------------|---|-------|
|10 |0893|市场信息学 | 5 | |
|---|----|--------------|---|-------|
| |0894|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基础 | 3 | |
|11 |----|--------------|---|-------|
| | | | |网上作业时间 |
| |0895|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基础(实践)| 3 | |
| | | | |不少于36小时|
|---|----|--------------|---|-------|
| |0896|电子商务概论 | 4 | |
|12 |----|--------------|---|-------|
| | | | |网上作业时间 |
| |0897|电子商务概论(实践) | 2 | |
| | | | |不少于24小时|
|---|----|--------------|---|-------|
| |0898|互联网软件应用与开发 | 3 | |
|13 |----|--------------|---|-------|
| | | | |网上作业时间 |
| |0899|互联网软件应用与开发(实践)| 3 | |
| | | | |不少于36小时|
|---|----|--------------|---|-------|
| |0900|网页设计与制作 | 2 | |
|14 |----|--------------|---|-------|
| | | | |网上作业时间 |
| |0901|网页设计与制作(实践) | 3 | |
| | | | |不少于36小时|
|---|----|--------------|---|-------|

| |0902|电子商务案例分析 | 2 | |
|15 |----|--------------|---|-------|
| | | | |网上作业时间 |
| |0903|电子商务案例分析(实践) | 3 | |
| | | | |不少于36小时|
|---|----|--------------|---|-------|
| |0904|综合作业 | 2 | |
|16 |----|--------------|---|-------|
| | | | |网上作业时间 |
| |0905|综合作业(实践) | 2 | |
| | | | |不少于24小时|
|--------|--------------------------|
| 合计 | 73学分 |
-------------------------------------
说明:
1、每门课程的学分反映了课程的比重和课程内容的份量,每个学分大致相当于全日制
普通高等学校专科课程的18学时。
2、各门课程的考试内容和考核要求由课程自学考试大纲规定。
3、凡已取得国家承认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的考生,可免考《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邓小平理论概论》和《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三门公共政治课。
4、已参加自学考试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业和金融管理专业考试的考生,其《经济学》、
《市场营销》和《商务交流》课程的成绩可替代本专业计划中相同名称课程的考试成
绩。
5、本专业代码:020215。
(二)实践性环节实施要求
为满足社会对电子商务人才实践操作能力的要求,保证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学业标准,充分发挥网络技术在现代远程教育方面的优势,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电子商务专业的特色,部分专业课程设置了一定学分的实践性环节要求。
实践性环节主要采取网上作业的形式。
本专业共有6门专业课程设置了网上作业要求,网上作业学分共计为16学分。每门课程的网上作业学分反映了该门课程网上作业的比重和网上作业内容的份量,每个学分大致相当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课程的18学时。在网上作业的总学时要求中,网上作业时间应不少于总学时
的三分之二。
考生在完成课程规定的网上作业要求后,应参加并通过相应课程的上机考试,方可取得该门课程网上作业的学分。
网上作业的具体内容、要求以及上机考试的考核内容、要求和考核办法由相应课程的自学考试大纲规定。全国考办将根据大纲有关规定设计网上作业,并通过指定网站向社会发布,考生应及时完成网上作业。
五、课程说明
(一)公共基础课
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与自学考试经济管理类专业同)
2、邓小平理论概论(与自学考试经济管理类专业同)
3、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与自学考试经济管理类专业同)
4、电子商务英语
本课程是电子商务专业英语,其目的在于使学员掌握英语的基本结构,扩充基础词汇,在此基础上,掌握一定数量的电子商务专业词汇和表达方法,培养学员具有较强的专业阅读能力和初步的听、说、写、译的能力,使他们能够使用英语进行基本的与电子商务领域有关的交际活动。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员应能够做到:
(1)听懂日常谈话,并能听懂与电子商务相关、句子结构比较简单、基本上没有生词的简短会话、谈话、报道和讲座;
(2)使用英语进行简单的日常对话,能够利用所学的专业词汇进行基本的口头交流;
(3)借助工具书阅读语言难度中等的专业文献;
(4)用英语撰写常见的与电子商务有关的应用文;
(5)借助工具书把语言难度适中的英语专业文献翻译成汉语。
5、经济学
本课程向考生介绍在现代商务与金融领域里经济学的原理与重要性,其主要内容包括:(1)经济学的性质;(2)微观经济学:市场理论;(3)微观经济学:厂商理论;(4)宏观经济学:国民经济;(5)国际经济学。
在课程结业时,考生应能够做到:
(1)描述经济学的主要问题;
(2)解释市场的概念及其供给和需求规律;
(3)解释弹性概念含义,并进行相关计算;
(4)解释政府对市场进行干预的原因;
(5)计算企业的成本、收入与利润;
(6)说明完全竞争、垄断、不完全竞争与寡头垄断市场的理论;
(7)计算短期与长期均衡点;
(8)描述有关厂商的各种理论;
(9)描述政府对公共部门所采取的微观经济政策;
(10)描述收入循环流程、国内生产总值、国民生产总值与国民收入的概念;
(11)分析总产出、就业与通货膨胀模型;
(12)描述资金、利息率与银行制度的作用;
(13)讨论政府宏观经济政策目标及其相应的财政、货币和供给政策;
(14)叙述国际贸易理论的要点;
(15)描述国际贸易平衡与现金和资本帐户表示的国际收支平衡状况;
(16)以中国为例,分析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有关数据;
(17)讨论汇率制度的不同类型;
(18)讨论影响经济发展的各种因素。
6、基础会计学
本课程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共同课,是一门在市场经济中应用极为广泛的学科。它阐述会计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包括会计的职能、要素、原则、方法,会计等式,借贷记帐法,借贷记帐法的应用,帐户分类,会计凭证,帐簿,会计核算形式,财产清查
,会计工作的组织等内容。该课程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会计是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会计提供的资料不仅是企业内部经济管理的主要的信息来源,而且是投资者、债权人、协作单位极为关心的数据材料,也是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宏观经济管理的依据。因此,基础会计学不仅是会计专业也是经济管理类其他各专业重要的基础。
(二)专业课
1、市场营销
本课程向考生介绍市场营销在商务管理中的目的和过程,其主要内容包括:(1)市场营销介绍;(2)市场研究;(3)产品定价与促销;(4)产品销售与分销渠道;(5)消费者行为;(6)顾客管理与售后服务。
通过本课程学习,考生应能够做到:
(1)解释销售与市场营销的区别;
(2)认识到营销产品与营销服务的区别;
(3)解释市场研究的重要性;
(4)描述与实施一系列市场研究方法;
(5)理解影响决策的一系列因素;
(6)描述与解释产品生命周期;
(7)针对各种商业形势采用广告与定价战略;
(8)描述各种零售方式;
(9)说明存货控制的重要性并叙述存货控制系统的要点;
(10)应用产品分销渠道和储存方法的主要原则;
(11)解释影响消费者购买行为的因素;
(12)处理消费者投诉和其他有关顾客管理方面的问题。
2、国际贸易实务
本课程提供给考生一个对国际贸易的总体视角和一些国际贸易实务中的具体细节,其主要内容包括:国际贸易的背景;国际贸易法的主要方面;商业计划与国际贸易战略;进出口程序与履约。
通过学习本课程,考生应能够做到:
(1)了解国际贸易发生的具体情况;
(2)当不同国家做生意时,应认识到适应商业与市场营销策略及方法的必要性;
(3)描述国际贸易的变化模式;
(4)说明主要贸易国家、贸易集团和地区性贸易集团的发展变化;
(5)贯彻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与技术相结合的分析方法;
(6)描述政府在国际贸易与各种贸易团体及协定中的作用;
(7)叙述国际贸易法的主要方面;
(8)描述出口程序及相关各方的作用。
3、商务交流
本课程目标是使考生掌握、提高在商务与金融活动所必备的交流知识和交流技巧,其主要内容有:(1)交流过程;(2)群体交流;(3)演讲技巧应用;(4)有效的商务文件;(5)视图交流。
通过学习本课程,考生应能够做到:
(1)理解交流的基本原理,充分认识有效的交流在商务和金融活动中的重要性;
(2)利用各种通讯工具与目标听众进行有效交流;
(3)掌握组织和参加会议技巧;
(4)掌握准备报告和其他书面交流材料的专用技术;
(5)掌握演讲技巧、倾听技巧、非语言交流技巧;
(6)运用表格、图形、及视觉辅助设施准备和有效演示统计信息和数据;
(7)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有效的商务交流。
4、市场信息学
本课程是电子商务专业(专科)的专业基础课。
本课程内容主要包括:(1)信息的基本概念,包括信息、信息特征、信息度量、信息的生命期、信息作用、组织中的信息资源等。(2)市场信息,包括市场营销信息、产品信息、调查与分析、促销、客户与服务等。(3)信息处理与信息技术,包括信息的收集、加工、存储、传递
、使用、信息处理设备、信息组织、信息编码技术等。(4)信息系统,包括信息系统概念、类型、作用。(5)信息资源的开发,包括调查、分析、开发、管理等。(6)应用与发展,包括信息的深层开发、市场信息与知识管理、知识发现等。
通过本课程学习,考生应做到:
(1)掌握信息的概念,理解信息的基本特征、信息度量方法、信息的价值和作用,了解信息的生命期,掌握主要市场信息的特征和类型,理解市场信息的作用和特点;
(2)掌握信息处理诸方面的内容,理解信息处理设备的特点和功能,了解主要设备的结构,理解信息的编码技术,理解不同信息系统的功能与作用;
(3)掌握基本的信息资源开发技术,理解如何运用信息分析和解决市场问题,了解信息的最新技术。
5、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基础(含实践)
本课程是电子商务专业(专科)的专业课。
作为电子商务专业计算机支撑技术方面的基础课程,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计算机的起源与发展沿革、计算机系统的体系结构和操作系统等基础知识。第二部分着重介绍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基本概念、原理和应用。作为信息技术的两大支柱之一,计算机网络技术
是电子商务应用的基本环境,因此本部分为本课程的重点内容。本部分内容主要包括:计算机网络的基本概念和原理、网络协议、网络操作系统、LAN技术、WAN技术、网络互联设备以及Internet技术的应用(包括电子邮件服务、文件传输服务、WWW技术、企业内部网技术
等)。最后,本课程还将向考生介绍若干组网实例。
通过本课程学习,考生应能够做到:
(1)了解计算机系统的基本结构;
(2)了解当前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发展的总体脉络;
(3)掌握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基本原理,初步具备运用LAN技术、WWW技术、企业内部网技术进行组网的能力。
6、电子商务概论(含实践)
本课程是电子商务专业(专科)的专业课,是以后各门专业课的基础。
本课程内容主要包括:电子商务概论,包括电子商务的概念、形成与发展,应用范围、方式和模式等;电子商务的基础设施,包括基本网络结构、各种协议、互联网主要应用、WWW标注语言、WWW客户机/服务器结构及通讯、连入互联网的各种方法;电子商务的软件和工具,包括
WWW服务器及其基本功能、典型的WWW服务器软件、电子商务软件的基本功能,以及主机托管、小型电子商务网站软件包、中大型电子商务网站软件包和大型的企业级电子商务解决方案的比较;电子商务的安全威胁和安全措施,包括安全术语,对客户机、WWW服务器和电子商务服务
器的安全威胁及措施,安全协议、加密和认证的作用;电子结算系统,包括电子现金、电子支票、信用卡与借记卡、智能卡、电子钱包等;在线零售,包括其推动因素、类型、模式、前提和优势以及适合网上销售的商品品种;网络营销,包括网络营销环境、网站建设步骤、网上市场调查的
方法、主动的外向营销以及网络营销与传统营销的整合;供应链管理,包括基本原理、推式供应链与拉式供应链的主要区别以及企业的供应链应用;顾客关系管理,包括在线销售自动化、在线顾客服务与支持、市场信息管理和营销管理以及技术对顾客关系管理的支持;网络时代的制造,包
括借助网络技术实现后勤和制造系统的一体化及EDI技术的作用;网络财务;知识管理;以及实施电子商务的商业计划。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考生应能够做到:
(1)识记电子商务的基本概念;
(2)领会不同概念和应用的关系与区别;
(3)应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释常见的电子商务应用。
7、互联网软件应用与开发(含实践)
本课程是电子商务专业(专科)的专业课。
本课程是在《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基础》和《网页设计与制作》课程的基础上开设的。互联网软件应用与开发是当前信息技术的热门领域。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计算机网络的基本概念和原理、互联网基础技术、电子商务解决方案、网络安全以及互联网应用软件工具等。在互联网软件
设计技术方面,将重点介绍国际上最先进的互联网程序设计技术,例如CGI程序设计、ASP程序设计、JAVA语言的互联网设计技术等。
通过本课程学习,考生应能够做到:
(1)了解当前流行的互联网程序设计技术;
(2)掌握多种互联网应用软件设计工具;
(3)初步具备运用互联网技术进行软件开发的水平。
8、网页设计与制作(含实践)
本课程是电子商务专业(专科)的专业课。
本课程是在《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基础》课程的基础上开设的,主要介绍网页设计技术。网页在电子商务应用中起着标识和宣传的重要作用,是信息展示的重要渠道,是保证电子商务应用成功的基础。本课程将对目前多种网页设计工具的优缺点进行全面考虑、衡量和综合比较。本课程主
要包括以下内容:网络基本概念、创作网页的基本技术和工具、超级链接技术、表格技术、网页中的多媒体技术、组件技术、表单技术、框架技术、网页样式技术、网页视图技术、站点管理和发布技术、网页数据库技术等。此外,考虑到网站运营中的具体需要,本课程还将介绍广告设计中
的版面设计、美术设计等内容。
通过本课程学习,考生应能够做到:
(1)了解当前主要网页设计工具的异同;
(2)掌握一至两种网页设计工具;
(3)熟练运用多种网页设计技术进行网页设计与制作。
9、电子商务案例分析(含实践)
本课程是电子商务专业(专科)的专业课程。
本课程是在电子商务专业(专科)专业基础课和其他专业课的基础上开设的。本课程内容主要包括:(1)电子商务网站建设与维护案例,主要介绍不同网站的硬件环境、软件环境、域名选择、运行效果等。(2)电子商务网站设计案例,主要介绍不同网站的设计思路、特色与突破点
。(3)电子商务B2C案例,主要介绍在B2C营销过程中突出网站及其营销方法和手段;包括软件、图书、百货等。(4)电子商务B2B案例,主要介绍在B2C营销过程中突出网站及其营销方法和手段。(5)电子商务服务业案例,主要介绍在服务业中突出网站及其营销方法和手
段;包括银行、证券、拍卖、旅游等。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考生应能够做到:
(1)对上述五个方面电子商务中的典型案例有深入的了解;
(2)能够借鉴先进网站运作经验,形成具有创新理念的电子商务运作思路;
(3)通过学习、模仿和实践,掌握建立和维护电子商务网站的基本技能;
(4)灵活运用电子商务网站总体设计方法和网络营销的基本方法,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独立从事企业网站建设和网络营销;
(5)掌握科学研究中案例的筛选、分析与比较方法。

全国电子商务中、高级职业证书考试方案
一、全国电子商务中级职业证书考试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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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课 程 名 称 |学 分| 备 注 |
|---|---------------|---|-------------|
| 1 |市场营销 | 5 | |
|---|---------------|---|-------------|
| |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基础 | 3 | |
| 2 |---------------|---|-------------|
| |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基础(实践) | 3 |网上作业时间不少于36小时|
|---|---------------|---|-------------|
| |电子商务概论 | 4 | |
| 3 |---------------|---|-------------|
| |电子商务概论(实践) | 2 |网上作业时间不少于24小时|
|---|---------------|---|-------------|
| |网页设计与制作 | 2 | |
| 4 |---------------|---|-------------|
| |网页设计与制作(实践) | 3 |网上作业时间不少于36小时|
|---|---------------|---|-------------|
| |电子商务案例分析 | 2 | |
| 5 |---------------|---|-------------|
| |电子商务案例分析(实践) | 3 |网上作业时间不少于36小时|
|-------------------|-----------------|
| 合计 | 27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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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国电子商务高级职业证书考试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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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学| |
| | 课 程 名 称 | | 备 注 |
|号| |分| |
|-|-----------------|-|-----------------|
| |电子商务概论 |4| | |
|1|-----------------|-|-------------| |
| |电子商务概论(实践) |2|网上作业时间不少于24小时| |
|-|-----------------|-|-------------|---|
| |网页设计与制作 |2| | |
|2|-----------------|-|-------------| |
| |网页设计与制作(实践) |3|网上作业时间不少于36小时| |
|-|-----------------|-|-------------|---|
| |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 |3| | |
|3|-----------------|-|-------------| |
| |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实 | | | |
| | |3|网上作业时间不少于36小时| |
| |践) | | | |
|-|-----------------|-|-------------|---|

| |网络营销与策划 |3| | |
|4|-----------------|-|-------------| |
| |网络营销与策划(实践) |2|网上作业时间不少于24小时| |
|-|-----------------|-|-------------|---|
|5|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 |6| | |
|-|-----------------|-|-------------|---|
| |互联网数据库 |3| | |
|6|-----------------|-|-------------| |
| |互联网数据库(实践) |3|网上作业时间不少于36小时| |
|-|-----------------|-|-------------|---|
| |电子商务与金融 |3| | |
|7|-----------------|-|-------------| |
| |电子商务与金融(实践) |3|网上作业时间不少于36小时| |
|-|-----------------|-|-------------|---|
| |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 |3| | |
|8|-----------------|-|-------------| |
| |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实践) |3|网上作业时间不少于36小时| |
|-------------------|-------------------|
| 合计 | 34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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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课程说明
1、市场营销(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专科同)
2、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基础(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专科同)
3、电子商务概论(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专科同)
4、网页设计与制作(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专科同)
5、电子商务案例分析(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专科同)
6、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
本课程主要介绍网络经济对企业管理的影响和挑战,传统企业的企业管理如何适应网络经济的发展,电子商务企业的管理,以及传统企业与网络企业的融合问题。
本课程内容主要包括:网络经济对企业管理的影响与挑战;适应网络经济的企业管理:网络经济与企业战略管理,网络经济与企业组织管理,网络经济与企业财务管理,网络经济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网络经济与企业营销管理,网络经济与企业运作管理;电子商务企业的管理:电子商
务企业与传统企业的区别与联系,电子商务企业管理的特征、作用,电子商务企业的经营模式,电子商务企业的创新管理;传统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的融合:传统企业的发展趋势,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趋势。
通过本课程学习,考生应能够做到:
(1)了解网络经济时代企业管理的发展趋势;
(2)明确企业管理的基本概念;
(3)掌握企业管理的基本内容。
7、互联网数据库
信息技术的两大支柱是网络技术和数据库技术。电子商务的应用,离不开网络技术和数据库技术的支持。数据库技术在电子商务应用中起着数据管理的重要作用。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数据管理的演变、数据管理的模型、数据库系统构成、关系数据库理论、SQL语言、数据库设计
等。此外,本课程还将向考生介绍当前流行的数据库管理系统,例如桌面数据库系统Access和大型数据库系统SQL Server,以及数据库连接技术如ODBC技术,Web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之间的通讯技术等。最后,通过介绍数据库应用开发实例,详细说明基于Web
的数据库应用开发过程。
通过本课程学习,考生应能够做到:
(1)了解数据库的演变过程;
(2)了解数据库的基本原理;
(3)掌握数据库设计方法;
(4)具备运用数据库进行Web应用开发的能力。
8、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
本课程内容主要包括:电子商务网站的分类、内容;电子商务网站的设计原则、方法;电子商务网站的系统组成结构、配置;建立电子商务网站的相关技术及电子商务网站开发工具简介;电子商务网站的安全设计;电子商务网站的运营、维护管理;电子商务网站的设计案例及实习等。

通过本课程学习,考生应能够做到:
(1)掌握电子商务网站的分类、内容、组成、配置及安全、管理等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性的知识;
(2)了解电子商务相关技术及开发工具;
(3)掌握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则、方法和步骤;
(4)通过对电子商务网站设计案例的学习及电子商务网站设计的实习过程,学会如何根据实际需求设计各种类型的网站,初步具备在较高层次上规划、设计各种类型的实用、高效电子商务网站的能力。
9、网络营销与策划
本课程是本专业的专业课,要求先修《电子商务概论》。
课程内容主要包括:网络营销概论,包括网络营销的定义、特点和发展;网络营销宏观环境分析,包括经济环境、法律环境、文化环境和技术环境;网络营销微观环境分析,包括顾客、竞争者、协作者和行业地位分析;在线消费者行为,包括网络消费者心理、购买模式和过程;顾客管
理,认识顾客、顾客沟通及顾客数据库管理;网上调查,包括环境、顾客、竞争者调查;网络市场细分和目标市场;建立营销导向的网站;外向营销;网上产品与定价,包括网上新产品的机会和战略、网上品牌的创建、影响定价的因素及在线定价策略;作为渠道的网络,包括在线渠道的职
能、渠道长度、渠道伙伴的关系及在线零售;网上沟通,包括整合营销沟通和作为媒体的网络;网上关系营销策略,包括建立一对一的顾客关系及支持关系营销的网络策略;网络营销计划,包括制定计划、环境分析、识别对象、设定目标、制定营销策略、行动方案、制定预算和评估计划。

通过本课程学习,考生应能够做到:
(1)识记网络营销的基本概念;
(2)领会不同概念的关系与区别;
(3)能够应用所学知识开展网络营销活动。
10、电子商务与金融
本课程要求在完成其他专业基础课程的学习以后进行学习。本课程是电子商务专业的核心专业课程之一,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操作性课程。本课程将深入介绍电子商务中的支付结算与金融服务,详细讨论电子商务中资金流动过程、支付方法、金融结算、以及各种金融服务。课程内容主
要包括:电子商务中的资金流,支付问题,电子货币,金融安全认证,安全支付协议,电子商务中的银行结算,电子商务中的金融服务,无线(手机)银行业务,金融法律法规与问题处理等。本课程还将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研究,使学生了解金融服务的内容和形式,掌握在电子商务应用
中处理资金结算的方法,并能应用到电子商务开发中。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考生应能够做到:
(1)掌握电子商务中资金流的处理过程、常用支付方法、银行结算处理方式;
(2)学会在电子商务中处理资金的方式方法;
(3)为构建电子商务应用系统提供资金结算方法;
(4)学会使用电子商务中的金融服务。
11、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
本课程内容主要包括:物流的概念、物流的功能与目标、物流与生产及其他流通活动的关系、物流合理化方法、影响电子商务物流系统的因素、电子商务物流系统的建立模式;配送的概念与分类、配送作业方法、配送管理与配送技术;运输方式和运输工具、合理运输方法、运输的组织
与管理;库存控制与仓储管理;商品分类与条形码、商品包装、商品检验;物流设施与设备规划;物流与配送系统的作业流程分析与设计、不同类型企业建立电子商务物流与配送系统的方案分析与设计、物流与配送成本管理等。
通过本课程学习,考生应能够做到:
(1)懂得物流、配送与电子商务的关系;
(2)掌握物流、配送的基本理论和主要业务运作;
(3)具备对电子商务的物流、配送系统进行分析、设计、组织与管理的基本技能。



2000年8月31日